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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发布】国家外汇局:便利资本项目收入直接结汇支付 扩大跨境融资便利主体范围

新华财经 2026-10-23 21:35

新华财经北京10月23日电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提升直接投资便利化水平方面,一是便利资本项目收入直接结汇支付,进一步提升外资投资效率。二是便利境外直接投资备用金汇出,简化境外企业日常小额经营开支的汇出手续。三是简化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审核材料,免于企业重复提供单证。四是优化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审核,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资金高效便捷使用。

扩大跨境融资高水平开放方面,一是扩大跨境融资便利主体范围,赋能科技创新发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先进级及以上)以及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名单内企业等科技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其中,有关部门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额度内申请。二是下调关联企业借款类别风险转换因子系数,便利企业更灵活地调配资金。宏观审慎管理模式下,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关联企业借用外债,其类别风险转换因子由1下调至0.5。三是全国推广绿色外债政策,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宏观审慎管理模式下,符合条件的企业借用外债用于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的,其类别风险转换因子由1下调至0.5。四是全国推广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

优化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方面,一是允许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异地办理。二是允许境内银行离岸部门贷款所涉部分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三是扩大资本项目“网上办”业务范围。

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编辑:王姝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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