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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解读】香港证监会针对保荐人通函显示从“数量增长”到“质量提升”的监管方向

新华财经 2026-02-03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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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香港2月3日电(记者林迎楠)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1月30日发出《致持牌法团有关保荐人工作的通函》(以下简称《通函》),细化披露了保荐人过往自审工作及未来执业质量的监管重点。

香港证监会发布通函的核心在于指示上市保荐人从速进行内部检讨,并纠正招股文件拟备工作中的严重缺失,包括部分上市文件的准备工作存在严重缺失,保荐人或有不当行为,以及其资源管理严重失误。

新监管措施与惩罚机制

为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通函》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监管措施和惩罚机制,构建了更为严格的执行框架。从内容上看,此次《通函》凸显三大监管导向:

一是防止保荐人超负荷承接港股IPO申报业务,重点整改主要人员同时负责多项IPO业务的问题,杜绝“重数量、轻质量”;二是为进一步提高IPO申报质量,以“暂停审理”为抓手,压实保荐人在招股文件拟备中的把关责任;三是健全保荐人从业人员管理体系,通过严格考试规定、强化人员披露提升执业队伍专业素养。

对现有上市申请而言,香港证监会在通函中警告,若保荐人对监管机构的答复存在严重缺漏或未能令人信纳,或香港证监会认为上市文件不合理冗长,项目审理流程或会暂停。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有16宗上市申请的审理流程已暂停。

2025年12月,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向13家保荐人发出联合信函,列举了近期上市申请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针对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交易所设定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严格的时间表。

香港证监会要求所有保荐人须在两周内向个案负责人提交其主要负责人及活跃上市活动的详情,保荐人还须在3个月内审查并纠正任何资源问题。主要负责人资源紧张的保荐人将接受现场专题检查,以评估其合规性和资源情况。

此外,香港证监会特别强调了保荐人管理层——包括保荐机构的董事会、董事总经理、首席执行官、负责人、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最终责任。这意味着管理层不能将保荐工作的责任完全下放,而必须亲自监督并确保合规性。

市场分析认为,对于保荐机构而言,此通函是提升合规治理、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人才队伍的契机;对资本市场整体而言,此次发布的通函有助于打击“赶工式”上市、提升香港市场作为全球资本中心的信誉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提质转型的监管意图

市场人士认为,香港证监会此次发布的通函,是对香港IPO市场质量监管的一次重要强化举措。不仅反映出监管对市场健康、投资者保护与信息披露质量的高度关注,也是香港资本市场监管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的新阶段。

一方面,强化了市场诚信和质量保障。相比过去更强调市场活跃度和融资规模,香港证监会此次聚焦的是市场核心功能——信息披露质量、尽职调查严谨性和保荐人履职能力。

另一方面,优化资源配置和风险控制。多数机构在2025年IPO激增期间承受了超负荷压力,导致资源错配和业务处理漏洞。通函要求及时整改,防止系统性风险在审核和发行环节蔓延。

此外,通过提高考试门槛、规范负责人负荷、强调内部审查与管理层监督责任,香港证监会希望打造更为专业和稳健的保荐人队伍。

据了解,目前一些小型保荐机构已在考虑是否应主动收缩业务战线,而头部机构则加紧招募有经验的人员,优化内部流程。

从长远看,这场监管风暴或将重塑香港资本市场的生态,推动市场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保荐人在上市过程中的把关角色,对维持香港资本市场质素及投资者对新股上市的信心至为关键,使市场能够在不同周期中保持稳健。她强调,所有保荐人及参与上市申请过程的外部专业人士,切勿过度承担业务,并应担当与其自身资源水平匹配的责任,以确保其工作质素,并维护香港作为领先国际集资中心的声誉。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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