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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解读】定稿出炉!公募基金销售费率改革充分吸纳市场智慧,监管更精准、更务实

新华财经 2025-12-31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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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刘玉龙)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费率改革的最后一步,此次公募基金销售费率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平稳落地,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也为建设规范透明、有活力的资本市场贡献积极力量。

记者获悉,对各方比较关注的债券型基金与指数型基金的赎回费安排,《规定》区分不同投资者类型进行适当优化,即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期满7日的场外指数基金、债券型基金豁免赎回费要求;对机构投资者持有期满30日的债券型基金豁免赎回费要求。公募基金行业三个阶段降费工作全部完成后,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省约510亿元投资成本,公募基金综合费率水平下降约20%。

引导基金销售机构由“重首发”向“重保有”转变

《规定》着重解决认申购费率水平相对偏高、赎回费收取机制设计复杂、销售服务费缺乏有效规制等突出问题,共有6章29条,主要包括以下6方面内容。

一是拉平并降低认申购费率收取上限。将主动偏股型基金、其他类型的混合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认申购费率上限分别调降至0.8%、0.5%、0.3%。

二是完善并优化赎回费制度安排。将现行四档赎回费率安排简化成三档,并要求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同时,将持有期超过7日(含)但少于30日的赎回费的收取标准由现行0.75%提高至1%,提高资金短期交易成本,遏制“帮忙资金”现象。三是全面规范销售服务费收取。将股票型、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调降至0.4%/年,将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降至0.2%/年,与同类产品持有1年实际平均认申购费率拉平;对持有期超过1年的基金份额,明确不得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货币基金通常具有快捷支付功能,且支付成本较高,允许持有1年以上的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但将其费率上限调降至0.15%/年。

四是降低机构客户非权益类基金“尾随佣金”分成比例。坚持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导向,对机构投资者的股票型、混合型基金的销售保有量,维持现行30%的尾随佣金比例不变,对机构投资者的其他类型基金的销售保有量,将尾随佣金的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

五是支持FISP平台建设。明确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的法律依据及功能定位,要求行业机构积极对接平台,鼓励机构投资者通过FISP平台申赎公募基金。

六是其他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明确沉淀资金利息应当支付给投资者或归基金财产,强化廉洁从业要求,明确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等。

产品分类更科学,赎回费安排更优化

相较于2025年9月的征求意见稿,正式版进一步完善了产品分类,优化赎回费安排等,使规则更贴合实际,并未改变整体大幅让利于投资者的改革初衷。

例如,针对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产品分类标准与费率上限,体现了精准施策的监管智慧:主动偏股型基金,认(申)购费不高于0.8%;其他混合型基金,认(申)购费不高于0.5%;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认(申)购费不高于0.3%。销售服务费方面,主动偏股及混合型基金不高于0.4%/年,指数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不高于0.2%/年,货币基金不高于0.15%/年。

此外,《规定》重点优化了债券型基金与指数型基金的赎回费安排。其中,针对债券型基金,直面此前部分机构利用短期免赎费规则频繁申赎的问题,差异化设置了免赎费持有期: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即可免收,而机构投资者需持有满30日。这一举措旨在保护个人投资者便利,同时引导机构投资者长期持有。同时,监管已同步出台系列组合拳(如规范定制债基、规范分红、提高赎回交收款效率等),多管齐下筑牢债市稳定防线。

针对指数型基金,充分考虑其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助力权益投资发展的积极作用,为满足大众投资需求,允许管理人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的赎回费进行灵活安排。

“债券型、指数型基金是公募基金产品的重要类型,也是机构投资者重要的流动性管理工具。”易方达财富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规定对债券型、指数型基金赎回费的改革优化,既充分体现了监管对市场意见与呼声的重视,也彰显出兼具鼓励行业发展与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政策温度。

费率“直降”,让利“直给”

改革最直接的感受,就是投资成本大幅降低。据悉,《规定》合理调降各类产品的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全行业销售费用整体降幅达34%,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省约300亿元。这是真金白银的实惠,落到每一位投资人的口袋。举例来看,对于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年的货币市场基金,降费后投资者持有10000元每年可降低投资成本10元(降费前25元、降费后15元);对于认购费率为1.5%的主动偏股型基金,降费后投资者认购10000元可降低投资成本70元(降费前150元、降费后80元,不考虑打折因素)。

自2023年7月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工作启动以来,证监会以“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销售机构”为路径,分阶段推进改革,前两阶段成效显著,为第三阶段销售费率改革的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悉,2023年,第一阶段“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改革举措落地,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140亿元;2024年,第二阶段“降低证券交易佣金费率”的改革举措落地,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70亿元。三个阶段降费工作全部完成后,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省510亿元投资成本,公募行业综合费率水平下降近20%,改革成效显著。

 

编辑:胡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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