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5月30日电(王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30日消息称,为持续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主承销商执业水平,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协会近日正式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2024年度主承销业务执业情况市场评价结果(以下称“日常评价”)。
首次公布综合性评价结果 发挥市场引导和激励作用
2023年以来,交易商协会探索建立主承销商日常评价机制,通过对市场覆盖度、业务能力和质量、业务合规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形成A、B、C、D分档结果,旨在引导主承销商提升综合执业能力,推动市场从“规模驱动”向“能力驱动”转型。本次向市场公布日常评价结果,重点体现主承销商在定价、销售、做市等方面的核心业务能力。
具体来看,本次评价依据《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2024年度主承销业务执业情况市场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市协发〔2024〕138号)开展,评价对象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一般主承销业务资格的72家主承销类会员,开展主承销业务未满一年的不评定分档结果。
评选特色主承销商 鼓励差异化竞争
交易商协会于2024年度创新推出特色主承销商评价机制,对定价能力、普惠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服务市场对外开放方面表现突出的主承销商予以专项展示,通过树立行业标杆,鼓励机构深耕细分市场,推动主承销商队伍专业化分工,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促进构建更良性的市场生态。
以本次评价结果来看,价值发现能力方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能力较为突出。
普惠能力方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能力较为突出。
开创能力方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能力较为突出。
服务对外开放能力方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能力较为突出。
建立评价反馈机制 促进提升执业能力
交易商协会建立评价与反馈机制,形成“评价-反馈-提升-再评价”的良性循环,促进主承销商队伍执业能力的整体提升。评价结果发布后,交易商协会将建立“一机构一反馈”制度,并对评价结果不理想的机构开展业务提示,助力主承销商补短板、锻长板,持续发挥市场评价的长效引导作用。
据了解,交易商协会于2024年度创新推出特色主承销商评价机制,对定价能力、普惠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服务市场对外开放方面表现突出的主承销商予以专项展示,通过树立行业标杆,鼓励机构深耕细分市场,推动主承销商队伍专业化分工,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促进构建更良性的市场生态。
编辑:王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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