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5月22日电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聚焦前沿科技、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建立“未来产业基金+高质量孵化器+概念验证中心+集聚区”体系化布局机制,提高概念验证对未来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提升科技服务供给质量
(一)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开放
优化运营管理和开放共享考核制度,加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力度。建立企业机时申请绿色通道,保障企业用户的机时比例。(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
加强校企合作,创建联合创新中心等平台,推动高校院所图书馆、实验室、科技情报、教学资源等向合作企业开放。(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探索试点“科学数据银行”模式,建立高校院所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推动大数据、大模型在科技研发细分领域的垂直应用,提升AI4S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科委、市数据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创新概念验证建设运营模式
聚焦前沿科技、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建立“未来产业基金+高质量孵化器+概念验证中心+集聚区”体系化布局机制,提高概念验证对未来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建立市场化运营、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强化技术与市场可行性“双验证”功能,打通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创业孵化与产业化的关键环节,提升技术创新效能。(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三)深化科技社团和科技期刊改革
发挥科协组织和人才优势,改革完善科技社团管理制度,打造多元开放、充满活力的科技社团体系,聚焦垂直细分领域,提升科技咨询、科技评估、科技论坛、科技展会等专业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科协)
深化科技期刊改革,支持相关科技期刊跨部门、跨行业重组整合,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科技期刊。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工程和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创办新刊。探索多元化科技期刊发展新业态。推动科技期刊数据库建设,强化科学数据挖掘、科学数据分析,提升科学数据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教委、市数据局、市科委)
(四)强化科技咨询服务和科技智库建设
建设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型智库,面向重大科技战略、未来产业布局等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构建由硬科技、软科学、管理类和情报类等专家组成的协同研究网络,增强智库的综合深度研究和决策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才局、市科委)
建立长期跟踪研究与持续滚动支持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强科技智库建设及服务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对科技智库投入支持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深化科技领域智库改革,整合研究资源,创新组织形式,激发内在活力。稳步推进科技咨询提供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满足政府部门多层次、多方面的决策需求。(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宣传部、市科委)
(五)加快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式改革
面向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推进高校院所与行业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引导企业参与创新人才全过程培养。(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
引导科技人才服务公司和高质量孵化器等平台,针对新兴产业开展多元化、多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市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建设科技服务国际化人才培训基地,探索与国际知名机构联合开展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推动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
建立专利盘点工作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开展专利导航,支持知识产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提升服务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深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搭建综合性服务平台,强化专利信息集散、供需对接、便捷交易等服务,提高专利快速许可成交率,推动专利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引导技术评估、知识产权服务等机构开展科技金融服务,探索推进专利、技术秘密、数据等技术资产入表,以技术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获取信贷融资。扩大全市场化增信知识产权证券化(ABS)项目试点,逐步在全市推广。(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市科委)
(七)积极培育科技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探索AI大模型助力科研范式创新,建立算力设施的开放和优惠使用机制,支持企业面向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开发AI+科研、共享科研、协同研发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围绕前沿技术和未来产业领域,推动企业利用AI技术延伸服务链条、实现跨界融合,提升智能化、集成化、平台化服务能力,发展在线检测、物联网智能检测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
二、促进科技服务市场升级
(八)推动科技服务业应用场景开发开放
建立服务需求清单发布机制,会同国有企业、高校院所围绕科技项目评估、知识产权导航、科研设施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发布科技创新服务需求清单,激活市场需求。(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国资委、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各区政府)
市区联动推动科技服务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等“首创”示范应用场景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九)优化财政科研经费和科技创新券支持方式
推动科技创新券扩围增类,将概念验证、科技保险、专利代理、科技咨询等纳入服务类别。加快全流程“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改革,建立优奖劣汰机制,提升科技服务机构为企业服务的质效。(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
(十)扩大科技服务业对外开放
依托张江高新区、上海自贸试验区等,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持续深化科技服务业领域开放举措全面落地。(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商务委)
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上海)技术进出口交易会、浦江创新论坛等平台,吸引更多国际知名科技服务业企业投资、更多科技服务业态落地。(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商务委)
(十一)提升科技服务业全球化能力
鼓励科技服务企业国际化发展,围绕科技企业海外发展需求,提供知识产权、科技咨询、人才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委、市人才局)
在张江高新区建设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通过柔性引进方式,吸引海外人才在沪创新创业,提升孵化机构的全球服务能力。推进海外研发机构、离岸孵化器布局,探索“离岸研发+逆向转移”模式,提升技术转移效率。(责任单位:市人才局、市商务委、市科委)
支持合同研发机构(CRO)对接国际标准,开展临床试验服务。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境外机构建立结果采信互认合作机制,拓展国际市场业务。(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药品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为科技服务业企业进出口研发、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样品、耗材等提供更加便利的通关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优先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培育认证。(责任单位:上海海关、市科委)
三、强化科技服务要素保障
(十二)壮大人才支撑队伍
加强高素质科技服务业人才引育,推荐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科技服务业企业纳入我市工程硕博士试点范围与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名单。(责任单位:市科委、市人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将科技服务业外籍人员纳入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提供多次入境、永久居留申请、留学生实习、港澳签注、专窗服务等便利化举措,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沪从事科技服务业。(责任单位:市出入境管理局、市人才局、市科委)
(十三)优化科研数据跨境流动管理
实施科研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发展数据跨境贸易,为开展跨境研发服务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科委、市数据局、市委网信办)
探索建立科研数据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制度和标准规范,推进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提升跨境交互性。(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
(十四)助力企业融资和降本增效
将科技服务业企业纳入“沪科专贷”“沪科专贴”支持范围,降低企业贷款成本。(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提高科技服务业企业的“履约贷”保费补贴比例,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上海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推动保险机构为科技服务业企业提供研发投入、成果交付、第三方责任等风险保障。(责任单位:上海金融监管局、市科委)
简化优化科技展会、论坛、大赛等活动报批流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科委)
(十五)加强科技服务业品牌培育
探索开展优质服务承诺活动,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加强品牌培育、运营和保护,培育一批服务质量好、创新动能足、带动作用强的科技服务业品牌。(责任单位:市科委、各区政府)
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更多运用大数据、AI大模型等方式实施“无感监管”。(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
(十六)优化科技服务业发展推进机制
加强统筹推进,由市科委牵头,优化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工作模式,形成合力,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市科委、各相关单位、各区政府)
完善科技服务业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制度,加强行业发展趋势性问题研究,推动科技服务业更好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统计局)
编辑:高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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