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3月18日电(记者 安娜)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发放的“工资卡”,也是中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如何用好绿证,提升经济“含绿量”?国家能源局18日举行绿证专题新闻发布会,就绿证应用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绿证如何更好服务企业出口贸易?
近年来,全球贸易绿色化发展趋势日趋明显,对贸易产品“含绿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中国电力行业碳排放在全社会碳排放的占比超过40%,通过消费绿色电力降低产品的碳足迹,已经成为出口企业的主要降碳路径。
在此背景下,绿证如何更好服务企业出口贸易?
“适应绿色贸易要求的核心是降低重点产品碳排放,减少碳关税支付成本。”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说,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绿色电力生产国,对全部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可以满足出口产品绿色电力需求。总的来看,绿证具备服务出口贸易绿色化的良好基础。
他表示,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中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用于国际绿色电力消费核算与认证;加强绿证相关国际合作交流;做好绿证绿电供给;发挥好各绿证交易平台、绿证绿电服务中心的作用,聚焦企业出口产品实际需求,提供定制化的绿证绿电服务,不断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
此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家数据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聚焦推进绿证消费,从谁来买、谁来卖、怎么买、怎么用绿证,以及绿证“走出去”等五方面提出政策措施。
“通过这五方面措施,我们可以更好服务企业购买和使用绿证,提升出口贸易产品的‘含绿量’。”李创军表示。
绿证如何实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精准溯源?
当前,人民群众的用电要求正在由“用好电”向“用绿电”转变。但由于电力具有同质性,除直供电和自发自用等特殊情形外,电力一旦进入电网,从电网侧和用户侧均无法区分不同电力品类。绿证如何实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精准溯源?
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介绍,按照国际通行的概念,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发放的“工资卡”,1个绿证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准确记载了生产时间、生产位置、生产技术类型等信息,每张绿证对应唯一的绿证编码,可实现对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精准溯源。
“为充分发挥绿证作用,实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精准溯源,我们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潘慧敏说,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提出,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确立了绿证制度的法律地位。政策明确,绿证是中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防止出现其他类型证书用于证明绿色电力消费,引起市场混乱,政策明确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不能再申领电力领域同属性凭证或国外绿证,确保中国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
“同时,我们建立了以项目建档立卡为基础,绿证核发、交易、应用到核销的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实现了数据的全流程贯通,确保绿证全生命周期追溯流程和追溯结果的真实性和唯一性。”潘慧敏说。
下一步如何推动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
推动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是激发绿证消费活力、更好培育绿证市场的有效手段。下一步如何推动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
潘慧敏表示,首先是做好绿证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衔接。消纳责任权重已经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机制,之前压力主要在省一级,下一步的重点是进一步压实消纳责任,重点是对行业提出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
“去年我们对电解铝行业设立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她介绍,统筹不同行业发展实际,今年拟对更多行业设置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并使用绿证核算。
此外,潘慧敏说,还要做好绿证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衔接、与碳排放核算的衔接。一方面,继续做好跨省交易绿证核算,支撑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另一方面,配合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要求,推动将绿证市场作为与碳市场并行的企业碳排放市场化调控工具,在地方碳考核、碳预算管理等政策制定中明确绿证作用;并推动研究将绿证纳入工业、城乡建设、交通等领域碳排放核算和重要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具体规则办法。
绿证怎样核销?
核销机制是绿证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的重要一环。
据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主任陈涛介绍,目前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相关功能已完成开发并上线运行,为中国绿证环境权益的归属认定提供有力支撑。系统支持对以下3种场景开展绿证核销:
一是核销超过有效期的绿证。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按月监测已核发绿证是否超过有效期,对超期绿证进行核销。对于已在各交易平台上架的未交易绿证,由交易平台强制下架并由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进行核销。
二是核销声明或认证绿色电力消费的绿证。用能企业采购绿证后,可通过购买该笔绿证所在的交易平台或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提交核销申请,用于证明用电场所、特定产品线、会议和活动、绿色交通等绿色电力消费行为。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在审核通过申请后,核销相应绿证,并按持有方需求生成绿证核销明细表,相关核销信息实时同步至对应绿证交易平台。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制度建立后,用户可向认证机构提交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申请,认证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出具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结果,并将结果推送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系统依申请核销对应绿证;未申请认证的用户,仍可自主声明绿色电力消费,由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生成绿证核销明细表。
三是核销完成自愿减排量核查和登记的绿证。国家能源局已与生态环境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互通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绿证核发交易和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申请有关信息。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依据CCER注册登记平台推送的已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的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相关信息,对计入期内绿证进行冻结;CCER注册登记机构在完成项目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对减排量涉及月份的绿证予以核销,有效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
陈涛说,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对声明(认证)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的绿证予以核销,用户可通过扫描溯源二维码查询并下载所核销绿证的编号、项目名称、类型、所在地等信息。绿证核销后不影响在能耗双控考核、消纳责任权重考核、碳排放核算及碳足迹管理等场景的应用。
编辑:郭洲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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