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3月14日电(分析师王欣蕾)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联合印发《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多措并举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升级,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信托等创新业务,帮助科技、文化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一、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
为大力支持科创企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改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方案》明确,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深圳市、宁波市等省市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并在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办理便捷高效、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提出多项措施,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升级,释放知识产权经济价值,帮助知识型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方案》对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作出分类指导:鼓励商业银行拓宽可质押知识产权范畴,开发知识产权质押线上线下产品,基于各类知识产权进行组合质押融资,积极探索围绕专利开放许可等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等业务模式,运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信托公司开展知识产权信托,探索提供知识产权权益管理、保护、代际传承、公益慈善等服务,实现知识产权安全保管和成果转化后收益的高效管理。
二、数字经济时代,银行拓展知识产权贷款业务帮助企业进一步解决融资难题
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内在价值逐渐显现。对于数据驱动型企业,银行授信模式也应随之调整。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将数据纳入可质押知识产权范畴,将数据资产作为增信依据。
拓展数据资产质押贷款业务,打破传统融资对实物资产的依赖,重难点在于数据资产化。由于数据采集的复杂性,企业需要进行数据合规改造,剔除不合规、难以流通的部分数据,形成可用于质押融资的数据资产,然后进行数据确权,由数据中介对数据的多方面特性进行评估,再由资产评估公司对数据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完成数据资产化全过程。目前主流的数据确权方式是将数据资产在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登记并发放相关登记凭证。在具体业务实践中,也有企业通过区块链存证的方式实现数据确权获得银行授信支持。数据资产质押贷款是一种轻资产融资方式,对于那些经营数据已形成较大无形资产的企业,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获得流动资金,增强企业资金周转能力。
江苏省是全国首批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区域之一,一直积极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有效路径。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近期印发的《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指引》对数据登记作出了新规定,为保证数据资产合规性提供了制度依据,有利于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关于数据来源,申请人应当说明数据属于个人数据、单位数据或公共数据。涉及个人数据的,应当提交依法采集、持有、处理等可以表明数据合法来源的相关材料。涉及单位数据的,需说明数据采集情况,通过购买或其他方式获得的数据,需提供采购合同等可以表明数据合法来源的相关材料。涉及公共数据的,需提供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协议或授权运营协议等可以表明数据合法来源的相关材料。数据登记制度的优化提升了数据资产合规性,为数据确权工作降低了难度,形成可用于质押融资的数据资产。登记机构在审查核准后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完成数据确权工作,数据知识产权持有人可以登记的数据知识产权为质押标的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融资。
三、审慎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业务,助力科技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针对缺乏传统抵押物的中小科创企业、文化企业,帮助其解决融资难题的一种方式。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发起机构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衍生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证券化产品的融资模式。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包括专利、商标、版权以及质押贷款债权、知识产权许可债权、融资租赁债权等衍生债权,符合权属明确、具备产生独立且可预测现金流能力的法律要求。针对中小科创企业、文化企业自身信用风险较高的情况,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设计中大多需要金融机构对基础资产进行外部增信,一般由担保公司或商业银行提供增信。这体现的是知识产权自身价值受认可度还不够高,以及知识产权价值认定专业性强、难度高的现实问题。
北京市在审慎规范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方面形成了有益的探索。北京知识产权交易所旗下的中国技术交易所是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共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早在2021年,由中国技术交易所作为原始权益人的“中技所-中关村担保-长江-1期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正式设立,首期专项计划为中关村科学城15家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融资,专项计划底层资产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领域的多项专利,为知识密集型科创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2024年,中国技术交易所联合中关村担保、首创证券设立了两期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多家金融机构的认购,标志着专利二次许可模式下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了标准化、流程化。中国技术交易所对于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入池企业有着严格的筛选标准。北京知识产权交易所官网显示,四类企业可申请中国技术交易所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优秀文创评选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已获得VC/PE投资的企业、已上市或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净利润为正,且近两年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四、知识产权信托服务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融资
知识产权信托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有权处置人将拥有的知识产权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的意愿或指示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以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变现的一种信托业务。设立知识产权信托的目的一般有两种,一种出于委托管理目的设立知识产权所有权信托或知识产权许可权信托,另一种是出于融资目的设立知识产权融资信托。管理型知识产权信托的特点是信托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变现,将收益归于权利人或受益人。知识产权融资信托业务实践中,在不改变知识产权权属的前提下,权利人将知识产权的收益权有偿转让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信托产品吸引投资者购买等方式为其筹措资金,到期后权利人对知识产权的收益权进行溢价回购。
政策引导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升级 为科技文化企业拓宽融资渠道.pdf
编辑:杜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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