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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北京“两区”建设金融成果突出 加快打造国家金融开放新高地

新华财经 2022-09-29 11:27

新华财经北京9月29日电(分析师张威 鲁光远 记者张超)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北京是我国金融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推动“两区”建设、打造北京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过程中,金融占据了重要地位。近年来,在国家金融业开放的发展机遇和“两区”建设释放的政策红利下,北京金融改革开放加快推进,取得了瞩目成绩,贡献了“北京经验”。

8月26日发布的《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要率先在金融市场开放、资本跨境流动、投融资便利化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国家金融开放新高地。除了《规划》之外,在今年北京发布的《关于推进北京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的意见》《“两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开放发展行动方案》等多个重要金融发展政策中,提升金融对外开放水平均是其重要内容。

一、“两区”建设加快,首都金融改革开放发展取得瞩目成绩

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央支持北京开放发展的重大政策,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赋予北京的重大机遇。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北京是我国金融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推动“两区”建设、打造北京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过程中,金融占据了重要地位。

数据显示,2021年,北京金融业实现增加值7603.7亿元,同比增长4.5%,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8.9%,占比接近国际金融中心城市;金融业实现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级税收的占比均超过五分之一;法人金融机构数量900余家,金融资产总量超过180万亿元,继续保持经济结构中占比最高、对经济增长拉动最大、财政增收贡献最明显的第一大产业地位。

近年来,在国家金融业开放的发展机遇和“两区”建设释放的政策红利下,北京金融改革开放加快推进,在金融市场准入、资本市场开放、金融机构获得业务资质、金融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瞩目成绩。

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颖在9月21日召开的北京“两区”建设金融领域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金融领域102项任务落地94项,完成92%,出台配套政策52项,形成全国复制推广创新实践案例3个,形成“六个一批”为代表的开放创新成果,既推动了首都金融创新开放发展,也为全国金融业开放改革贡献了“北京经验”。

二、“十四五”时期北京将打造国家金融开放新高地

2022年8月26日,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正式下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北京金融开放目标和具体措施。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北京金融改革开放成果丰硕。把握国家新一轮金融开放有利时机,紧抓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两区”建设重大战略机遇,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以金融市场准入为突破,以金融双向开放为内容,以跨境金融和投融资便利化为协同,以开放型营商环境建设为动力的全方位全领域高水平金融开放格局初步形成。

关于“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规划》提出:金融双向开放高水平推进。“两区”建设向纵深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进一步深化,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示范项目稳步实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断形成,体现首都特色、国家优势的制度创新成果接续集成。国际金融组织、外资金融机构、外国金融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北京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影响力持续提升。

《规划》提出,要率先在金融市场开放、资本跨境流动、投融资便利化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国家金融开放新高地。具体来看,在金融开放方面,《规划》提出重点围绕“两区”建设,在外资市场准入、人民币国际化、跨境金融服务、国际金融交流合作等方面积极开展探索。

一是,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发展。支持外资金融机构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养老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积极引入先进国际经验,参与首都金融改革创新,丰富首都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外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受托管理业务。支持外资机构开展股票、债券、外汇、基金、黄金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交易。

二是,稳步助推人民币国际化。积极参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进一步优化人民币跨境使用政策,实施更高水平的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便利化,加大人民币资产国际化配置力度,切实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在服务国际贸易、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促进对外贸易提质增效。积极推进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提高跨境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便利个人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保障境内外个人真实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深入实施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积极推进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以人民币结算进一步降低银行和涉外市场主体汇率风险和运营成本。发挥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作用,开展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等业务,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鼓励辖内银行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创新面向国际的人民币金融产品,服务资产配置国际化,增强市场主体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体验感与获得感。

三是,推动跨境金融稳健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跨境结算业务,支持跨国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支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支持优质机构和企业申请成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开展境外证券投资业务。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鼓励优质内外资资产管理机构申请业务资质。支持海内外平行基金在京发展,助力科创企业对外投资与国际合作。深入实施外债便利化试点和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推动企业增信担保、企业集团担保和关税保证保险试点,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

四是,打造“一带一路”金融合作枢纽。鼓励在京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走出去”,依法合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活动,推进“一带一路” 金融合作高质量发展。支持在京金融机构加大“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机构与业务布局,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支持保险公司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设立保险机构,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保险保障,为共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保险支持。 加强“一带一路”金融合作领域人才培养,提升金融专业能力和跨文化沟通能力,扩大与共建国家金融人才交流与合作。

五是,积极开展跨境金融交流合作。支持国际金融组织、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议论坛,持续提升国际金融论坛(IFF)、国际金融安全论坛、全球财富管理论坛、绿色金融国际论坛、数字金融论坛等一批国际性金融论坛交流活动的品牌效应。推动在京举办Sibos(SWIFT国际银行家运营研讨会)等一批国际金融和金融科技品牌交流活动,引领国际金融前沿,深度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持续加强与纽约、伦敦、香港、新加坡、东京等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合作,全面加强京港、京澳、京台金融合作,充分加强首都金融国际传播力建设,加强国际推介和国际宣传,主动发出“北京声音”。

六是,高水平举办金融街论坛。依托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和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独特优势,高层次、高水平办好金融街论坛,持续提升金融街论坛国际影响力,打造中国参与全球金融治理发声平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平台、国家级金融政策宣传权威发布平台和金融业国际间交流合作平台。常态化举办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会议,支持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对话交流,服务金融监管部门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多边合作、金融监管双边合作。持续举办全球金融科技峰会,促进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服务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建设。支持全国性金融行业协会开展金融标准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搭建国家金融标准发布平台,服务国际国内金融标准制定和实施。强化论坛机制性锻造和成果外溢效应,依托金融街“四位一体”服务机制,秉承“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持续发掘金融机构优势资源,完善“一主N分多沙龙”活动框架体系,举办资管行业峰会、上市交流大会、金融街与伦敦金融城对话活动、青年金融论坛等分论坛系列活动,不断完善金融街论坛长效机制。打造好“金融街发布”海外发布品牌,做好海外信息发布和形象推介。

三、金融开放助力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绿色金融发展

除了《规划》之外,在今年北京发布了《关于推进北京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的意见》《“两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开放发展行动方案》等多个重要金融发展政策,其中,提升金融对外开放水平均是其中重要内容。金融开放相关措施的落实,将有效助力北京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以及绿色金融改革开放发展。

5月27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重大战略决策,推动更高水平金融开放合作,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以下简称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北京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20项主要任务,旨在全面提升财富管理行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

在金融开放方面,《意见》提出: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打造金融双向开放体系。其中,具体措施有三项:一是,支持外资机构拓展发展空间。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养老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积极引入先进国际经验,参与首都金融改革创新,丰富首都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外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受托管理业务。支持外资机构获得更多业务资质,深度参与国内金融市场,开展股票、债券、外汇、基金、黄金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交易。

二是,持续深化开放创新试点。支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支持优质机构和企业申请成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开展境外证券投资业务。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依法依规推动保险资金以及符合条件的主权基金等境内外长期资金入市。

三是,推动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深入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账户试点和本外币一体化业务试点。扩大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池试点范围,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纳入试点。支持在京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创新,发挥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作用,开展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等业务,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依法依规开展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融资业务,支持相关企业融资发展。

8月10日,服贸会2022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上,北京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八部门联合印发《“两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开放发展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推动绿色产业国际投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探索开展跨境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融资等业务。支持国际绿色投资机构参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推动在境内外设立绿色私募平行基金。建设国际绿色智库。成立北京绿色金融国际顾问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顾问咨询会议。深度参与全球绿色金融治理。建立北京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对话交流,加强与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国际标准化组织可持续金融技术委员会(ISO/TC 322)等国际平台的交流合作。高水平举办绿色金融论坛。

此外,《行动方案》还提出,探索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金融标准制定执行,探索开展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标准应用,促进绿色金融标准在国内外双向交流。支持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PRI)、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等国际领先的绿色标准认证和评级机构在京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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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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