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6月18日电(记者李延霞、张千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18日对外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人工智能安全开发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发应用人工智能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培育发展金融行业新质生产力,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合规、透明、可信赖,加强分类分级管理,有效应对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风险挑战,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指导意见从治理架构、开发应用、数据治理、算力建设、风险管理、能力提升、保障与监督等方面提出了32项指导性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建立健全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加强应用场景和业务流程管理。要求金融机构完善开发与测评体系,实现模型开发部署全流程管理,稳妥探索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金融智能体建设,促进行业应用生态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完善数据管理运营体系,提升数据服务能力,针对业务场景持续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和知识工程建设。按需布局建设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智能算力底座,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金融机构向中小金融机构输出算力服务,支持同业探索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风险管理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将人工智能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施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和高风险应用准入管理,在高风险应用关键环节要建立人工监督和干预机制,加强外包和供应链风险管理。持续增强人工智能模型稳健性,提高透明度,促进可解释性,确保人工智能应用符合法律法规及社会价值观要求,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加强运营韧性和业务连续性管理。
指导意见明确,金融监管总局及各级派出机构加强指导和监督,督促金融机构全面落实风险治理要求,关注金融业务合规风险,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加强风险应对处置,定期评估监管政策和监管效果,持续提高监管适配能力。
编辑:幸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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