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上海7月22日电(谈瑞)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7月21日公布,将于9月15日起正式实施,直指长期困扰行业的押金克扣、群租泛滥、虚假房源等痼疾。业内普遍认为,这是国家首次以法规形式确立“租购住房享受公共服务同等权利”,标志着住房租赁市场粗放增长时代的终结,并为近2.6亿租房人口铺就“体面安居”的制度化通道。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此次发布的《住房租赁条例》构建了“一个总则、三大类规范、监管责任并举”的完整框架。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发展目标、适用范围,并提出了诸如盘活存量房产用于租赁住房供给等鼓励性措施。三大类规范则系统性地涵盖了出租与承租行为、租赁企业的规范、中介机构的规范。同时,在监管责任并举领域,主要是从监管部门和法律部门的角度出发,落实了有序规范的制度环境。
例如,《住房租赁条例》对用于出租的住房提出明确要求,包括: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针对承租人合法权益保护不到位的问题,《住房租赁条例》明确规定,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出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应当通知承租人并为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留出合理时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合同或者腾退住房。
《条例》的出台,被认为是对住房租赁市场深层次结构性矛盾的精准回应。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等机构发布的《2025中国城市长租市场发展蓝皮书》显示,全国租房人口已近2.6亿,四大一线城市租房人口占比近半。值得关注的是,租客结构正发生变化,35岁以上群体在全国40个重点城市租赁市场中的占比增速显著。然而,当住房租赁需求加速向品质化升级时,市场供给却仍普遍深陷于“零散化、低标化、短期化”的传统模式困境。
“《住房租赁条例》的实施,将对住房租赁市场现存的虚假房源、哄抬租金、租金贷乱象等问题起到较大的遏制作用。”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表示,例如条例对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进行了相关严禁性要求,并对房源查验等方面提出了源头管理的要求,加之对于发布虚假或误导性房源信息等情况有相应的处罚,都将大大有助于减少虚假房源的出现。
但与此同时,新规也面临两大现实挑战。张波认为,其一是监管难度较大,住房租赁市场主体众多,房源分散,监管部门难以对所有的租赁行为进行实时、全面的监督。尤其是个人出租房源和小规模的租赁企业,监管的覆盖面大、信息核实的难度大。同时,跨部门协调监管也面临挑战,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涉及房产、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要求也更高。其二是企业合规成本会有所增加,对于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来说,条例规定了诸多合规要求,如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建立住房租赁档案、如实报送相关信息等,这将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管理难度,也会加速行业内的优胜劣汰。
编辑:林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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